Page 34 - 勞保局-業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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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業務簡 介
                         障一生





            一、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                                          付。
                                                                 1.「傷病給付」分為「一般」或「增給」
                 凡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農保被保險人,
                                                                   2 種,給付標準如下:
            或無法參加農保但具有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
                                                                 (1)「一般傷病給付」:按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身分者 (108 年 8 月 7 日擴大農職
                                                                      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月投保金額之
            保納保對象 ),或具農業生產技術能力,且
            以區域性從事農業生產工作之國民 (110 年 5                                  70% 按日發給;如經過 1 年尚未痊
            月 1 日增列為納保對象 ),得按其自身意願,                                   癒者,其傷病給付減為發生保險事

            依「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規定,向                                       故之當月月投保金額之 50%,且以

            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申請加保,經農會審查                                       1 年為限。
            投保資格通過者,即為其申報參加農職保。                                  (2)「增給傷病給付」:按被保險人發
            農保被保險人或以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或以                                       生保險事故之當月月投保金額 2 倍

            區域從農身分參加農職保者,於農保退保或                                       之 70% 按日發給;如經過 1 年尚未

            已不具備全民健保第三類被保險人或不具區                                       痊癒者,其傷病給付減為發生保險事
            域從農者身分時,即不得繼續參加農職保。                                       故之當月月投保金額 2 倍之 50%,
                                                                      且以 1 年為限。
            二、保險費率及月投保金額
                                                                 2. 適用「一般」或「增給」傷病給付:依
                 農職保之保險費率為 0.24%,月投保金                              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是否加收
            額為 1 萬 200 元。保險費分擔比例由被保                                「增給傷病給付」保費為準。

            險人負擔 60%,政府補助 40%。自 110 年
                                                              (二)就醫津貼
            5 月 1 日起增列傷病給付項目為一般傷病給
            付及增給傷病給付,選擇參加一般傷病給付                                       被保險人無論參加「一般」或「增
            者,每月應負擔保險費為 15 元,參加增給                                給」傷病給付,「就醫津貼」皆相同;門

            傷病給付者,每月應負擔保險費為 20 元。                                診每日新臺幣 50 元,住院診療每日新臺
                                                                 幣 900 元。被保險人請領「傷病給付」時,
            三、保險給付                                               由勞保局主動依「傷病給付」核給日數一

                 農職保於試辦期間之保險給付為傷病給                               併核給,不需另外填具申請書。
            付、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四
                                                              (三)身心障礙給付
            種。
                                                                      被保險人於參加農職保有效期間內,
            (一)傷病給付                                              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
                    被保險人於參加農職保有效期間內,                             職業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

               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遭遇職業傷病不能工                                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

               作,以致喪失或減少收入,正在治療中者,                               醫療機構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並符合農
               自就醫不能工作之第 4 日起發給傷病給                               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規定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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