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勞保局-業務簡介
P. 40

保   業務簡 介
                         障一生





                 在少子化、人口急遽老化及家戶世代間                            準 55%。
            生活資源向上移轉功能逐漸式微的狀況下,

            如何強化我國勞工老年經濟安全成為重要之                               勞工退休金制度之建立
            課題。老年經濟保障模式包含三個層次,第                                    94 年 7 月 1 日施行之勞退條例(勞退

            一層是基本的公共年金,如國民年金與勞保                               新制),係採個人退休金專戶為主,年金保
            年金,屬於國家強制實施的社會安全制度。                               險制為輔之制度,雇主每月至少應提繳勞工

            第二層是企業年金,係雇主給予受僱勞工的                               每月工資 6%之退休金至個人退休金專戶,
            退休金,如勞退新、舊制,與公共年金皆具                               勞工得在每月工資 6%範圍內自願提繳,專

            有儲蓄及風險分攤的效果。第三層是商業年                               戶所有權屬於勞工,工作年資及退休金可以
            金,係由個人向民營保險公司購買的年金保                               累積,不因勞工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

            險,主要係發揮儲蓄之功能,以補足社會保                               歇業而受影響。
            險及企業年金之不足。我國勞退新制、國民                               勞退新制之特色如下:

            年金與勞保年金相繼施行,已建構出我國勞
            工老年經濟安全的基本保障。目前,勞保                                一、勞工退休金可於工作期間持續

            年金年資給付率為 1.55%,如以投保年資                                   累積
            30 年為例,退休時可領取的所得替代率達                                   選擇及適用勞退新制之勞工於工作期

            46.5%,再加上第二層的勞工退休金所得替                             間,雇主所提繳之退休金均可持續累積。
            代率,已超過國際勞工組織〈ILO〉建議的標



                                              Ң਷௶ʈϼϋ຾᏶ڭღ᜗ӻ








                                                          民營商業年金個人儲蓄





                                                    企業退休年金:勞工退休金制度

                                                      (94.7.1實施勞退新制)




                                                    公共年金:國民年金、勞保年金











        38
        38
        38
   35   36   37   38   39   40   41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