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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您因待業中一時無法負擔保險費,可於日後找到工作,經濟較寬裕時補繳未逾10年的保險費,延遲繳納期間會按照郵局一年期定存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但每月保險費核計利息如果在30元以下,將予免徵。一般來說,約超過原來的繳納期限1年繳納,才會計收利息,因利息是計算至繳納之前一日,故實際計息情形將會依您實際繳納日期計算。 2. 此外,國保保險費由政府至少負擔40%,被保險人不須提出申請。另國民年金法對於家庭總收入較低的被保險人,亦訂有提高保險費補助比率之措施,您可向您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的國保服務員詢問,是否符合申請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並依您的狀況提出申請,經縣(市)政府審查後,可提高政府保費補助比率至100%、70%或55%,減輕保險費負擔。
你知道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什麼嗎? 勞動基準法訂定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凡是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由雇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5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當雇主發生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勞工因此被積欠之工資、勞基法之退休金、資遣費或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資遣費,可以由該基金先行墊付。 使勞工能在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時受到即時保障,免於勞工驟失生活依存,以發揮企業互助精神及社會連帶責任,加強對勞工經濟生活的保障!一起來墊償制度專區了解看看吧!
不幸遭遇職災,只要持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至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就診,就可減免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還享有住院30日內膳食費之補助,保險醫療費用由勞保局支付! 如投保單位未填發上開職災醫療書單,怎麼辦? 別擔心!勞保局教你3招 1.向勞保局領取:勞工朋友可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領取。 2.找專科醫師開:經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為「職業病」者,可請醫師協助開立喔! 3.先就醫再核退:先以健保身分就醫並保留醫療收據,於5年請求權時效內向勞保局申請核退先行墊付之保險醫療費用。 醫療給付相關資訊連結 更多訊息請見勞動部便民服務專區-發生職災怎麼辦 #災保 #職場沒告訴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