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至勞保局


第00000086期 2009-01-23出刊
本期內容
* 國民年金繳款單寄發後民眾常見問題Q&A
* 勞保局新措施-加保不發保險卡,資料查詢有方法
* 領取失業給付,勞保局不會以電話語音方式通知申請人
* 農保被保險人或老農津貼申領者,於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實施後申領勞保老年給付,得否請領老農津貼疑義
* 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獲評選為「政府網站20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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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繳款單寄發後民眾常見問題Q&A

一、我的家人長期在國外,為何還會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HOT3
答:
1.依照國民年金法規定,在國內設有戶籍的國民,並且符合其他國民年金加保條件,就要參加國民年金。您的家人雖然人在國外,因為戶籍還在,所以還是會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如果已經2年沒有回國而被除籍,在除籍期間就不是國民年金的納保對象。
2.另外,國民年金是長期的年金保險,提供老年、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時的保障,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即使他人在國外,依然受到國民年金的保障。

二、我有勞保,只是中斷幾天,為何要參加國民年金?HOT3
答:
1.只要當月沒有勞保全月加保,在勞保中斷期間,勞保局會主動納保到國民年金,等到找到工作再加入勞保後,國民年金會再主動退保。
2.您曾經參加過國民年金的年資,不論長短,勞保局都會記錄起來,到您65歲時累計並計算老年年金給付,還是可以領得到。到時您就有勞保和國保二份年金可以領。

三、我是軍公教現職(或退伍、退休),為何還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HOT3
答:由於勞保局的軍保及公保資料是由各主管機關每個月提供,因此可能會有時間差,如您的確為軍公教現職人員或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這期繳款單不必繳納,我們確認後會在下一期繳款單通知您已註銷保費。

四、我的家人在服刑,為何還會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
答:原則上這樣的狀況還是國民年金的納保對象,如果家人不願意幫他繳納,可以暫時先不繳,等他出獄或有能力時再繳就可以了。

五、我的勞保只是中斷幾天,為何國民年金要繳一個月?
答:國民年金的保險費都是「全月」計算。所以只要當月有一天符合國民年金的加保資格,那個月的保險費就按全月計算,保險費繳納後年資也會算全月。

六、我有身心障礙資格(或低收入戶、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為何沒有補助?
答:
1.由於勞保局是根據各縣市政府每個月報來的資料補助保險費,因此可能會有時間差,這一期的繳款單仍請您先拿去繳費,如果之後我們比對資料,發現您有多繳的保費,會從下一期的保費沖減或退費給您。
2.此外,您必須戶籍地和提報補助資料的縣市相同才可以補助,所以如果您已經遷移戶口到不同縣市,請儘快到新的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異動註記或重新認定。

七、我可不可以不要參加國民年金?
答:原則上符合國民年金加保資格的國民,都要參加,這是為提供沒有相關社會保險的民眾老年、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和死亡事故的保障,讓他們也有年金可以領。如果您現在有能力繳納,累計年資未來即有國民年金的給付可領。所以本局依照法令的規定,還是要寄繳款單請您繳納。

八、我不願參加國民年金,可否不要繳費?
答:
1.如果未繳費,保險年資即不予計入,未來也不能領任何給付。
2.如果超過繳納期限後才要繳費,會加收利息,給付權益也可能會受到影響,而已經超過10年的欠費,不能補繳。

九、我保險費繳不出來怎麼辦?
答:如果您一時無法負擔保險費,原則上10年內的保險費都可以補繳。另外,若您的家庭經濟有困難,可以先向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或縣市政府社會局詢問是否符合申請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的資格。如果符合,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公所提出申請,由縣市政府審查後,依您的家庭收入和人口狀況,補助保險費,最多全額補助,您都不須負擔保費,或提高政府保費負擔,您只需繳337元或505元,諮詢專線

十、超過繳納期限後才繳費,利息怎麼計算?
答:國民年金逾期繳納保險費所加計的利息,是依每年1月1日郵局1年期定存固定利率按日計算。如果以目前的利率1.39%,一期(2個月)保費1,348元計算,如果逾期30日才繳費,應加計利息2元。
※計算方式:1,348×1.39%×30/365=1.54(元)
→依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四捨五入後為2元

十一、我想更改繳款單的寄送地址,應該如何處理?
答:
1.這一期的繳款單信封內頁有「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變更通訊地址申請表」,如果您需要變更繳款單寄送地址,請將申請表剪下、填妥並簽名(或蓋章)後,裝入標準信封,以掛號寄回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即可。
2.您也可以填寫「國民年金被保險人通訊資料變更通知書」並寄送勞保局辦理變更。

十二、我沒有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要如何申請補發?
答:如果您沒有收到繳款單,有下列方式可以補發,只要在元月31日前繳納即可:
1.利用語音答詢回覆系統(412-1111轉123#再按9)申請補發當期繳款單。
2到勞保局辦事處櫃台申請,本人申請須備妥身分證正本,非本人申請則須備妥雙方身分證正本、印章及由被保險人出具之委託書
3.書面來函申請,書面來函請記得填寫您的姓名、身分證號、出生日期、連絡電話和補發幾月份的繳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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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新措施-加保不發保險卡,資料查詢有方法

勞保局宣佈一項重要改變措施,依據98年1月1日起修正通過實施的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刪除勞工保險卡製發,但為避免因馬上停發,造成投保單位及勞工不便,將採階段性停發。據勞保局瞭解,目前多數投保單位並未將勞工保險卡轉交勞工,而勞保局也再次強調勞保的保險效力是從投保單位寄出(送交)加保表的當日起算,且每個月寄發的保險費繳款單中,即列印有投保單位當月份申報加保、退保人員的明細資料,投保單位只要留心核對,即可掌握員工的異動情況。

為加強服務勞工朋友,勞保局更提供了以下4種簡易的查詢管道,讓勞保被保險人能快速、方便地查詢本人的投保資料。

管道1:網路查詢
使用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核發的IC卡自然人憑證,進入勞保局網路申辦網站(http://www.blia.gov.tw)/勞農保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個人網路查詢作業中,可查詢個人的勞保投保年資及詳細投保資料。

管道2:勞動保障卡查詢
被保險人向勞保局合作的金融機構(目前為土地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銀行及玉山銀行)申請勞動保障卡,就可上網由發卡銀行認證身分後連結勞保局網頁,選擇查詢被保險人的投保年資與異動資料。另外使用實體ATM亦可查詢列印個人最近6筆的勞保異動資料。

管道3:臨櫃查詢
被保險人親自攜帶有本人相片的身分證件(例如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至勞保局聯合服務中心(總局)或全國各辦事處,即可當場取得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包含加、退保、投保薪資調整日期、投保薪資及至查詢日止總投保年資)。如係委託他人查詢,受託人應備妥委託書(載明委託事由、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代為申請。

管道4:電話查詢
(1)撥打412-1111轉123#(勞保局語音答詢系統)
在「查詢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服務項目中,輸入身分證號碼,即可查詢目前是否加保中,如欲查詢勞保總計投保年資及最近一筆異動資料,則應輸入身分證號碼及曾服務單位之保險證號。
(2)撥打2396-1266轉3111(勞保局電話服務中心)
被保險人來電說明個人基本資料(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及最近服務單位名稱,確認係本人來電,即提供查詢勞保投保總年資,但不提供明細。

勞保局為了避免因馬上停發勞工保險卡,造成投保單位及勞工不便,將採階段性停發:第一階段至98年3月31日為宣導期,仍將製發勞工保險卡,但加強宣導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多熟悉取得投保資料的各種管道,並多加運用。第二階段自98年4月1日起,停發參加勞保局網路申辦單位被保險人的勞工保險卡,並持續宣導取得投保資料管道。第三階段則自98年7月1日起全面停發勞工保險卡。投保單位如需證明其確為所屬員工申報參加勞保,勞保局表示,可申請列印限單位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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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失業給付,勞保局不會以電話語音方式通知申請人
最近因為有民眾反映曾接獲勞保局的語音電話,告知所請之失業給付資料有誤,無法審核將無法核發該筆給付,請申請人儘速上網更正相關資料後,才可領取失業給付。勞保局再度鄭重呼籲民眾,申請失業給付之核發與否,本局不會以電話語音方式通知申請人,更不會請申請人上網變更請領資料,請切勿輕信上當而造成個人資料外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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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被保險人或老農津貼申領者,於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實施後申領勞保老年給付,得否請領老農津貼疑義
標題:農保被保險人或老農津貼申領者,於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實施後申領勞保老年給付,得否請領老農津貼疑義
內文:
老農津貼之開辦係鑒於軍、公教及勞職者,參加軍、公教或勞保均享有老年給付之保障,而農民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農保)沒有老年給付項目,政府為照顧農民晚年生活,增進農民福祉,特於84年5月31日制定公布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以下稱本條例),發放老農津貼,並明定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申領老農津貼。嗣後,考量部分農民早期領取微薄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無法申領老農津貼之問題,以及將老年漁民亦納入照顧範圍,乃於87年11月11日修正放寬將已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老年農(漁)民,於本條例87年11月11日修正公布後再加入農保或加入勞工保險之漁會甲類會員,不適用本條例之規定。準此,對於老年農民於本條例87年11月11日修正公布以前已加入農保且農保年資未中斷,嗣後無農保、勞保重複,致農保須退保之情形者,雖有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事實,仍得申領老農津貼;已申領老農津貼者,得繼續發給老農津貼。老年農民於本條例87年11月11日修正公布後加入農保,並依法申領老農津貼者,嗣於98年1月1日以後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應依本條例第4條第4項之規定,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之當月起,停止發給老農津貼。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8年1月15日農輔字第0970168684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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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獲評選為「政府網站20強」!!
數位時代雜誌依國內外兩大流量監測單位的數據評選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為「政府網站20強」的第19名,這次獲選的主因包含與時俱進的網站設計方式及適切便利的資訊展示方式,文中並特別讚許本局網站針對使用者的分眾設計,本局自2001年網站成立以來,一直戰戰兢兢、努力不懈地經營更新,致力於提供便民申辦服務、宣導及推廣勞工議題重要政策,本次獲選為「政府網站20強」的肯定無疑是一大鼓勵,未來將持續站在使用者角度加強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的好用度與實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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