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5年1月起,家中有3歲以下子女的勞工,將可依需要以「日」為單位向公司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向本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繼續加保,一次送件就能同時完成,也可以累積多日後一起申請,讓爸媽們育嬰有彈性、申辦更簡便!
合一申辦
- 可同時:津貼、續保一次完成,省時又方便。
- 可累積:累積多日(如30日)一次申請,靈活又彈性。
多元管道
- 線上申請
本人或委託投保單位利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辦。
個人申辦也可透過「行動電話認證」方式申請,申辦時間彈性又可入帳快速。
- 書面申請
填寫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 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辦理。
整合服務
修改申請書表(含線上申辦),整合育嬰留停屆滿後之復職、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作業,續保或不續保後續作業由勞保局主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