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勞動型態多元及零工經濟發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訂有特別加保制度,受僱自然人之勞工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及提供勞務之童工,可透過特別加保管道參加職災保險,保障其工作生活安全。

特別加保制度的適用對象及投保人

適用對象 投保人
自然人雇主及其僱用之勞工
(如工頭及其僱用之點工)
自然人雇主
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
(如平台外送員、街頭藝人等)
勞工本人
勞基法第45條第4項所定人
(指提供勞務之童工,如廣告童星)
受領勞務者
(如電視台或廣告公司)

加保管道及繳費方式

項目 加保管道 繳費方式
1. 統一超商ibon機台 向其辦理加保之超商繳納
2. 勞保局官網(手機、電腦)

1.全國繳費網

2.台灣Pay、icash Pay、歐付寶、iPASS MONEY

3.網路銀行

4.網路ATM

5.實體ATM

6.統一超商

3. 勞保局官網公布之職業工會

參加本保險須注意以下規定

  • 申報作業

    可提前10個日曆天預約加保,每次加保期間最長6個月。

  • 投保薪資

    共分為最低工資(114年為28,590元)、30,300元、34,800元、40,100元及45,800元等5級。

  • 投保費率

    本保險採單一費率,現行保險費率為0.15%。舉例而言,投保30,300元者10天保費為15元。

  • 保險效力

    本保險之保險效力係自保險費繳納完成之實際時間起算,或繳費後自指定日期起算。

  • 其他規定

    本保險已繳之保險費不予退還,且不得更改投保期間。

詢及列印申報資料

特別加保制度須繳費後始生效力,故繳費後始可列印申報及繳費資料,投保資料可透過統一超商的ibon機台、特別加保申報及詢網頁、或至勞保局櫃台詢及列印。

點擊進入申報及詢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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