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自到職之日起至離職當日止,按月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此外,勞工也可依自身財務狀況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彈性自願提繳退休金,建議學生打工族或初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可儘早參加勞退自提,提繳時間越長,可領取的退休金也越多,趕快來看看下列重點吧!

自願提繳退休金3大好處

插圖-思考中
  1. 賦稅優惠,減輕負擔:自願提繳的金額不會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減少課稅金額,享有稅務優惠。

  2. 參與收益分配,享受穩定收益:自願提繳金額每年可參與分配投資運用收益,請領時有不低於依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的保證收益保障。

  3. 退休金額外累積,強化保障:額外提繳的退休金直接增加個人專戶的累積金額,強化未來退休經濟生活。

注意事項

  • 勞工可口頭或書面向雇主表達自願提繳的意願,由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參加勞退自提,並由雇主每月向勞工收取自提金額繳納至勞保局。

  • 勞工自願提繳率1年內最多可調整2次,且可隨時透過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停止勞退自提。

  • 勞工自願提繳金額,雇主每月應於勞工薪資單中註明,或另以其他書面或電子傳輸方式通知勞工,年終時應另掣發收據。

  • 雇主、自營作業者及受委任工作者,亦可於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參加勞退自提,且同樣享有稅賦優惠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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