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勞動型態多元及零工經濟發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訂有特別加保制度,受僱自然人之勞工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及提供勞務之童工,可透過特別加保管道參加職災保險,保障其工作生活安全。

特別加保制度的適用對象及投保人:

適用對象 投保人
自然人雇主及其僱用之勞工
(如工頭及其僱用之點工)
自然人雇主
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
(如平台外送員、街頭藝人等)
勞工本人
勞基法第45條第4項所定人
(指提供勞務之童工,如廣告童星)
受領勞務者
(如電視台或廣告公司)

加保管道及繳費方式:

項目 加保管道 繳費方式
1. 統一超商ibon機台 向其辦理加保之超商繳納
2. 勞保局官網(手機、電腦) 1.全國繳費網
2.台灣Pay行動支付
3.網路銀行
4.網路ATM
5.實體ATM
6.統一超商
3. 勞保局官網公布之職業工會

參加本保險須注意以下規定:

  • 申報作業:
    可提前10個日曆天預約加保,每次加保期間最長6個月。
  • 投保薪資:
    共分為基本工資(113年為27,470元)、30,300元、34,800元、40,100元及45,800元等5級。
  • 投保費率:
    本保險採單一費率,現行保險費率為0.2%。舉例而言,投保30,300元者10天保費為20元。
  • 保險效力:
    本保險之保險效力係自保險費繳納完成之實際時間起算,或繳費後自指定日期起算。
  • 其他規定:
    本保險已繳之保險費不予退還,且不得更改投保期間。

詢及列印申報資料:

特別加保制度須繳費後始生效力,故繳費後始可列印申報及繳費資料,投保資料可透過統一超商的ibon機台、特別加保申報及詢網頁、或至勞保局櫃台詢及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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