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或母只要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於子女滿3歲前,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向公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就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按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另加發20%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與津貼合併發給,不用另行申請),每一子女最長可領6個月。

申請方式
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線上申請:
  1. 個人申請:
    備妥投保單位出具之育嬰留職停薪證明,由被保險人本人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虛擬勞保憑證等方式登入「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申請。
  2. 委託投保單位申請:
    備妥同意書交予投保單位,由單位授權指派之經辦人登入 「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代為線上申辦。
線上申請示意圖
書面申請:

填寫「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應備書件郵寄或親送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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