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從事工作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勞工,應依規定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漁會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請按時繳納保險費及妥善保存繳費收據,以確保自身保險權益。

舉例說明

實際從事工作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職業勞工、漁民,應依下列方式申報加保:

  • 職業勞工
    職業勞工:

    洽「工作所在地的本業職業工會」入會加保

    例:楊媽媽在高雄市經營炸雞店,應洽高雄市餐飲、小吃相關職業工會辦理入會加保。

  • 漁民
    漁民:

    洽「戶籍所在地的區漁會」入會加保

    例:黃爸爸設籍澎湖縣,實際從事漁業勞動工作,並符合漁會甲類會員資格,應洽澎湖區漁會辦理入會加保。

小提醒

在職業工會、漁會加保的勞工朋友請注意!

  1. 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是在職保險,必須有實際從事勞動工作才能參加,如果已經轉業或沒有繼續從事本業工作,請記得洽所屬職業工會、漁會辦理退保,以免保險費持續計收。

  2. 繳納保險費時,請妥善保存「繳費證明」(如:單位開立之繳費收據);如果所屬職業工會、漁會未將保險費彙繳至勞保局,勞工朋友仍可憑繳費證明請領保險給付,可保障您的保險給付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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