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民年金法第54條之1規定,國民年金基本保障金額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簡稱CPI)成長率調整。經衛生福利部公告自113年1月起國民年金6項具津貼性質之年金給付金額調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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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為4,049元(調整前3,772元)
- 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
- 遺屬年金給付基本保障
-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 原住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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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為5,437元(調整前5,065元)
- 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基本保障
- 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
提醒您
國民年金各項年金於次月底發放,所以調漲後的113年1月份年金給付會在113年2月底首次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