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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勞動型態多元及零工經濟發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訂有特別加保制度,受僱自然人之勞工或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可透過特別加保管道參加職災保險,保障其工作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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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加保制度的適用對象及投保人 :
適用對象 投保人 自然人雇主及其僱用之勞工
(如工頭及其僱用之點工)自然人雇主 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
(如平台外送員、街頭藝人等)勞工本人 勞基法第45條第4項所定人
(指提供勞務之童工,如廣告童星)受領勞務者
(如電視台或廣告公司) -
加保管道及繳費方式:
項目 加保管道 繳費方式 1. 統一超商多媒體事務機 (ibon) 向其辦理加保之超商繳納 2. 勞保局網站 (手機、電腦) 1.全國繳費網
2.台灣Pay行動支付
3.網路銀行
4.網路ATM
5.自動櫃員機
6.統一超商
3. 職業工會 -
參加本保險須注意以下規定:
- 申報作業:可提前10個日曆天預約加保,每次加保期間最長6個月。
- 投保薪資:共分為基本工資、30,300元、34,800元、40,100元及45,800元等5級,今(112)年基本工資為26,400元。
- 投保費率:本保險採單一費率,現行保險費率為0.2%。舉例而言,投保30,300元者10天保費為20元。
- 保險效力:本保險之保險效力係自保險費繳納完成之實際時間起算,或繳費後自向後指定日期起算。
- 其他規定:本保險已繳之保險費不予退還,且不得更改投保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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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及列印申報資料:
特別加保制度須繳費後始生效力,故繳費後始可列印申報及繳費資料,繳費後即可透過7-11的ibon機台、特別加保申報及查詢網頁、或至勞保局櫃台查詢及列印投保資料。
申報及查詢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