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照顧經濟弱勢之國保被保險人,於疫後經濟復甦階段,減輕其保險費支出,同時鼓勵被保險人能儘早繳納保險費,累積保險年資,保障老年基本生活。本次由疫後特別預算加碼補助依規定繳費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自付保險費50%。
112年4月份至112年12月份的國保保險費,被保險人於114年10月31日(含)前繳納,即享有政府補助50%自付保險費。
勞保局在今(112)年5月、7月、9月、11月及明(113)年1月底陸續寄發的繳款單,即會顯示由政府加碼補助50%金額,也就是被保險人自付金額已自動減免一半,每人最多可補助9個月共計5,337元。
民眾於114年10月31日(含)前繳納112年4月份至12月份自付保險費,即可獲得政府加碼補助,若是在114年11月1日(含)以後才繳納,就無法享有50%的加碼補助。
勞保局提供多元繳費方式,讓繳費更方便,輕鬆獲取補助,享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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