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係在職保險,且有施行區域的限制,只有在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並獲致報酬的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勞工,才可以透過工作所在地的本業職業工會或所屬區漁會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如經查明有不符合加保資格的情形,勞保局將取消(撤銷)其被保險人加保資格,除已繳保險費不予退還外,如果有溢領保險給付,也將依法追還。

舉例說明

職業工會或漁會被保險人,如果已經沒有在國內從事工作,不管是因為失業、入監服刑,還是到國外居住、工作,都不可以繼續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要儘速聯繫工會或漁會辦理退保唷!

小提醒

勞工朋友請注意,沒有工作期間如符合國民年金保險納保資格,勞保局會主動為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納保,不可為了延續勞保年資或請領勞保及職災保險給付而由職業工會、漁會申報加保,以免日後遭取消(撤銷)加保資格,不僅年資無法併計,已繳的保險費也不會退還,如果溢領保險給付會被追還,還要補繳這段期間的國民年金保險費,反而得不償失。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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