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加保期間分娩之被保險人,可以申請國保生育給付,即使是剛加保,一樣可以請領,無年資之限制。為便利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局與內政部跨機關合作,推動「一站式」服務,被保險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時,可同時申請國保生育給付。

  • 申請手續:

    (一)親自申請:提供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簿帳戶資料,由戶政櫃枱人員輸入電腦系統後,列印「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勞保/國保生育給付跨機關服務申請書」,經確認無誤後簽章即完成手續。
    (二)委託他人申請:除上述申請步驟外,請另出具自勞保局全球資訊網或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下載之委託書,及雙方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戶政櫃枱人員查核。

  • 給付標準:

    按國保月投保金額(目前為18,282元)乘以2個月計算,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也就是單胎可領36,564元,雙胞胎可領73,128元,三胞胎可領109,692元,以此類推。

    上述說明之圖片版

小提醒:

1.如未即時透過一站式服務申請國保生育給付,仍可在5年請求權時效內寄送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至勞保局,或使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請。

2.申請資料如有提供手機號碼,勞保局會另以簡訊通知已受理。

3.如同時符合國保、勞保或農保之生育給付請領資格者,僅得擇一請領。

如仍有相關疑問,歡迎洽詢勞保局專線(02)23961266轉分機2377,將由專人為您服務說明。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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