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保

111年第1期保險費(核計期間為111年6月至111年11月)已開始收繳,請被保險人於繳款期限111年5月31日前向所屬農會繳納。

以下說明之圖說

如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者,得寬限30日,亦即至遲應於111年6月30日前繳納,未於寬限期限內繳納者,自寬限期滿之翌日(即111年7月1日)起至完納之前1日止,每逾1日加徵其應納費額0.2%滯納金至應納費額1倍為限。

請被保險人勿逾寬限期限繳納,以免增加滯納金負擔,甚而影響自身之保險給付權益。

農民職災保險

111年第1期保險費(核計期間為111年6月至111年11月)已開始收繳,請被保險人於繳款期限111年5月31日前向所屬農會繳納。

以下說明之圖說

如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者,得寬限30日,亦即至遲應於111年6月30日前繳納,未於寬限期限內繳納者,自未繳納保險費起算日(111年6月1日)零時取消被保險人資格。

請被保險人勿逾寬限期限繳納,以免影響自身之保險給付權益。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關心您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