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自到職日起至離職日止,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此外,勞工也可依自己的財務狀況,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彈性自願提繳退休金,並享有下列好處:

  • 享有稅賦優惠:

    自願提繳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 保證收益機制:

    提繳退休金期間的累積運用收益,不低於依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的保障收益。

  • 保障退休生活:

    增加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累積金額,強化退休生活保障。

如何自願提繳退休金?

  • 勞工可於每月工資6%範圍內彈性提繳,1年內最多可調整2次提繳率,且可隨時透過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停止勞退自提。

  • 雇主應將每月提繳之金額通知勞工,亦應一併註明勞工自願提繳之金額,年終時應另掣發收據。

勞保局提醒

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可享有稅賦優惠及不低於2年定存利率的保證收益,因此提繳越久,享有收益也越多,可增加勞退個人專戶累積,建議勞工朋友,特別是年輕朋友及早參加!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關心您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