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均屬「在職保險」,只要是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於勞(就)保強制投保單位從事工作並支領薪資的勞工,不分正職、兼職人員或臨時工、工讀生,都應由受僱單位申報加保。

許多勞工朋友為了賺取更多收入或貼補家用,會在正職以外的時間打零工、兼差或從事副業,勞保局提醒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勞工(含兼職人員及部分工時人員),如受僱單位都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例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則均應分別為勞工辦理參加勞保;而就保可由勞工擇一參加或選擇同時參加,如擇一參加則請勞工以書面向勞保局說明即可。

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涵蓋勞工之職業災害安全、普通事故安全及就業安全等保障,如勞工身兼數份工作,切勿為減輕保險費負擔,而只在一個單位投保,以避免於未加保單位發生職業災害,造成不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影響自身權益。又雇主如僱用臨時工、工讀生、部分工時人員或兼職人員工作時,亦應依規定為勞工申報參加勞、就保,以保障勞工權益並避免受罰。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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